便是大荣罪人,朕绝不愿他担此千秋骂名。”
方孝承被这番话堵住,一时无言以对。半晌,他沉沉道:“臣明白。”
皇帝见他心不在焉,心中极为不悦,面上却越发温柔:“让朕瞧瞧你的伤。”
方孝承正思索那条河的分支走向,乍见一只手伸来眼前,本能后退:“太医说伤势无大碍,有劳陛下关怀。”
皇帝道:“不亲眼看看,总不放心。这又没外人。”
方孝承道:“恐有污圣目。”
皇帝见他如此生分,心中又痛又恨,质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朕就如此让你避如蛇蝎?为你,朕连日来寝食难安,心疾几度发作,却换来你如此冷漠疏远?你拿朕当什么?!”
方孝承震惊地看他,只见他眼尾发红,发着怒,却也含着情与怨。
皇帝微微颤抖,蹙眉望着他:“朕立后,你果然是怨朕的。”
方孝承回过神来,忙道:“臣绝无此意。”
“是吗?”皇帝轻轻问。
方孝承正要答“是”,皇帝将手放到他的腰带上。他吓了一跳,急忙捉住那手:“陛下……”
“松手!”皇帝忽的板起脸,如此喝道。
“……”
方孝承犹豫片刻,推开皇帝的手,后退两步,在他发怒前解开上衣,露出满是绑带的上身。
真没什么可看,他如今能见着好肉的就是脸,别处都涂了厚厚的药,用纱布缠绕几层,便是不穿衣服去街上,除了有些吓人,再没别的不能见人之处。
皇帝皱着眉头打量一番,道:“你解开,让朕看看伤口。”
“……”真的不必。
此情此景,方孝承突然想起往事。
有回他从北疆回来,伤未痊愈,脱了衣服见成瑾直愣愣盯着,想起这人好奇心重,便随口问了句想不想看。
成瑾连忙收回目光,让他别吓人,肯定丑死了,赶紧把衣服穿上,都这样了还脱呢。
“……”
方孝承没受过这种委屈。
他的伤是男儿最荣耀的勋章,成瑾竟然嫌它丑?
本来确实没什么好看,但成瑾的反应令他恼羞成怒,不动声色地解开纱布,故意去成瑾眼前晃。
成瑾“呀”的一声,捂住眼睛,说他不要脸。
方孝承更不高兴了,抓住他的手,强行放到自己伤口上。
逞了一时之快,连当天带接下来八天,他再没能进成瑾的房。
……不知怎么,忽然想起此事。
不知成瑾此刻在哪里,是否吃饱穿暖。
方孝承一面走神,一面挡住皇帝要解他纱布的手。
皇帝道:“朕给你换药。”
方孝承道:“进城前换过一次,御医说六个时辰一换。”
皇帝垂眸,掩去眼中晦暗,半晌,低声问:“你这是执意要和朕划清界限吗?”
方孝承正要劝他思虑社稷苍生,忽听他道:“喜欢就是喜欢,如果装不喜欢,接下来几十年,活着有什么意思。”
方孝承一怔,望着他,深藏于心底的情愫不由自主从眼中显现,防备的手却仍横在身前。
“看来,停留于当年的人,只有朕罢了。”皇帝幽幽说完,转身离去。
方孝承下意识地伸手,可又忽然停住,欲言又止,终究没说话,也无动作。
皇帝走到门前,迟迟不见他来拉扯,心中越发恼羞,轻轻咬牙,快步走回方孝承面前。
方孝承本在怅然叹息,忽见人折返,还未反应过来,就又一次被抱住了。上一次,是在御书房中。
“是朕自作多情吗?”皇帝哽咽道。
方孝承感觉伤口好像被他扑裂了,先闷声咽下这口痛,才回答:“请慎言。”
“上回是朕不好,朕本与你心意相通,可见你那些、那些痕迹,便乱了心,吃了醋。”皇帝轻声道,“朕后来懊恼不已。朕光顾着自己难过,不曾想到,朕要立后,你多难过,才放纵买醉、沉浸声色,你原本不是这样的人。”
方孝承欲言又止。
这番话令他倍感难堪,脸皮都要烧起来。皇帝对他如此信任,甚至搁置天子威严,这样向他服软体贴,可实情却是他早就和成瑾厮混一处。
他诚然愧对成瑾,却同样愧对皇帝。
愧疚中掺和着多年爱慕,便成了怜惜,成了情不自禁。
方孝承终于情不自禁地揽住了怀中人,一时间如在梦境之中,并不真实。不知何故,有些茫然,大约是因为过往梦都不敢这么做,他过往只敢梦到成瑾。
两人静静相拥,倾听对方心跳,忽然,皇帝抬头与他相望,眼中写满情思缱绻,与他渐渐靠近。
方孝承喉头微动,看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越来越近……
越来……越像成瑾……
就快吻上那一刻,皇帝突然被方孝承推开,藏在袖中的手紧紧握拳,指甲掐进肉里。他自幼是尊贵无比的储君,现在是天下之主,今日他放下所有矜持尊严向方孝承投怀送抱,方孝承竟——竟推开了他?!方孝承怎么敢?!
无地自容的羞耻感几乎将他溺毙,面上却只戚戚然地看着方孝承,仿佛下一刻就要肝肠寸断。
“……外面有人。”方孝承在电闪雷鸣间福至心灵,逃似的绕过皇帝,打开门,出去院中,不动声色地长呼一口浊气,镇定下来,问,“谁在吵闹?”
一众人早就退到了院门外,此刻答道:“瑞王前来询问世子下落。”
话音刚落,瑞王的声音由远而近:“孝承,听说成瑾死了是不是?!”
方孝承脸色一沉,冷冷看向喜上眉梢的瑞王。
屋内,皇帝的脸色也很难看。
瑞王这蠢货,早不来晚不来,恰恰赶在他就要与方孝承——
偏偏在这个时候来!蠢货!混账!
作者有话要说:
瑞王:本王不但爱戴绿帽,还爱背锅,还爱踩雷,更爱作死挑战同时得罪主角反派的高难度,嘿,就是玩。
世子不是穿书,陈琰的爱豆是世子的转世而已,这个不是很重要,不用管。对的,可能番外会有现代paro(突然立下flag)
第 27 章
纸包不住火, 何况成瑾不比方孝承要紧,他失踪的事就叫瑞王晓得了。
瑞王当场大喜过望!这可是天赐的机会!
他实在是过于忠厚,忍那野种二十来年没敢下狠手。眼看亲儿子成琏长大成材, 他必须尽快把世子之位夺回来。
如今老天长眼, 成瑾死在千里之外, 撑死了是方孝承背黑锅, 跟他瑞王府一干人毫无干系, 外人绝无闲话可议论!
但见方孝承冷峻慑人, 瑞王轻咳两声,收敛起洋洋喜气, 目光闪烁道:“唉, 成瑾爱胡闹,不知轻重好歹, 也就你总看在皇上与太后的份上惯着他。俗话说,严是爱, 宽是害……本王绝无责怪你的意思, 想来是成瑾痴缠你带他去玩,是他自作自受。孝承, 你不要自责。话说回来, 如今他遭此不测,你早日将事向皇上奏明,本王也好早些为他办葬礼,好叫他魂有归处。”
方孝承极为不悦,皱眉道:“世子只是失踪, 不日便会归还。”停了下, 问, “谁向王爷进献谗言?”
其实, 瑞王听到的也只是说成瑾失踪。但,一则他打心底盼这野种死掉;二则,按常理推论,这野种百无一用,确实生还几率极低。
他听说方孝承回京,立刻登门喧闹,意在把此事嚷得众人皆知,便可顺理成章地改立世子。就算那野种侥幸没死,待日后回来,木已成舟,再难动摇大局!
为此,瑞王必须咬死此事。他眼珠一转,道:“本王自然不希望成瑾有事,可终究要面对事实。人死不能复生,活者能为他做的就是早日为他超度,省得他做了鬼却没供奉,在地府里不得安——”
方孝承向来不信诅咒玄说,可瑞王的话令他眉心猛跳,十分忌讳,不耐烦地打断:“世子还活着,王爷不必想这么多!还请王爷告知是谁胡言乱语,本侯尚不知世子下落,他却如此笃定,难道是他谋害世子?!王爷说出姓名,本侯立刻将他抓来严刑拷问!”
方孝承向来沉稳,此刻如此暴躁,令瑞王很惊讶,犹豫一下,讪讪道:“本王不记得是谁说的了……但若成瑾还活着,怎么至今没消息?”停了下,不甘心道,“本王说了,此事不怪你,都是成瑾的命数,你不必慌张。唉,算了,本王还是自己去向皇上禀报——”
“朕都听见了,瑞王不必多跑一趟。”
皇帝憋了满肚子火气,想把这不合时宜坏他好事的蠢货吊起来打!
成瑾失踪的消息是他让人泄露给瑞王的。他知道瑞王必定利用这次机会谋划改立世子之事,到时他先拒绝两次,做足姿态,再无奈地答应,方孝承绝对怪不到他。
成瑾曾将他的一切抢走,如今,他要将成瑾的一切都剥夺。
瑞王见皇帝面色不虞,只当他又是为了袒护成瑾,心一横,硬着头皮道:“皇——”
皇帝打断他的话:“北安侯为国负伤,本该静养,瑞王不要不识大局!”
见他动怒,瑞王不敢多言,悻悻然道:“是臣莽撞,臣……臣也是一时忧子心切。”
着实是忧子心切,这个“子”是幼子罢了。
方孝承心口沉沉,想起成瑾说没家,想起成瑾哭得肝肠寸断的可怜模样,又想起他如今不知安危如何。若,真应了瑞王所言……
一时血气翻涌,嘴角竟又流出了血。
院中顿时忙乱起来。虽然方孝承说没事,但还是被硬架到了床上。御医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遍,最后只说需静养。
瑞王既尴尬又恐慌,低头承受着皇帝与众人投来的责备目光,再不敢多说一个字,生怕方孝承再吐口血,他就成了大荣的千古罪人。
若非方孝承的人品着实可信,他都想怀疑这是在碰他的瓷!
如此一来,加上天色已晚,方孝承再三劝谏皇帝回宫。皇帝气极,迁怒地瞪了眼瑞王,厉声训了他几句,然后不情不愿地走了。
……
冬日将至,草原上的人抓紧最后的时间喂畜养膘。
阿瑾看看不远处羊群在狗儿的守护下安分地聚在一块吃草,低头将刚割的草整理干净,捆成草垛,吃力地往仓帐拖。
突然,一只粗糙大手抓住草绳,将草垛拎了起来:“南雁,我帮你。”
阿瑾感激地朝他笑笑。
这人叫阿康,三十上下,身形魁梧,力大如牛,此刻拎了这垛草,还有力气去旁边又提两垛,仍旧神态轻松。
他中原话说得不好,语调怪异,稍长一点便不行了,但很爱找阿瑾说话。
阿康帮南雁搬完草垛,回来坐他旁边,帮他一起整理剩下的草,时不时偷看两眼。
他是部落里的勇士,跟着狼国打过几次仗,在王城待过,也去过五巷城,是见过世面的,可真是头一回见着南雁这么叫他心动的。南雁漂亮得像神仙,肌肤白嫩里透着红,说话做事都秀里秀气,特招他疼,特叫他稀罕,就算是男人,他也认了。
其实,南雁是部落买来的奴隶,以他在部落里的地位,用两百头羊就能把人换回家,但是——
“哈哈哈哈阿康哥又来帮忙啦?我见谁都夸阿康哥真是无私奉献的这个!一个字,棒!讲义气!有豪气!是真汉子!”
一个拇指竖到眼前,接着理所当然地隔开阿康和南雁,挤到了他俩中间。
阿康:“……”
没错,他本来可以直接拿两百头羊换媳妇,但他这未来媳妇有个很难缠的妹妹。族长很看重这女人,他只好暂且忍耐,盘算着先哄好南雁,到时南雁主动说要跟他,南雁的妹妹自然没话说!
南雁话少,说得慢,阿康和他沟通尚算顺利,可南雁的妹妹沉雁话多还密,阿康招架不住。碍于南雁的面子,他屁都听不懂还得假装听懂,还得陪着笑,每次都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于是,照惯例,沉雁刚坐下,阿康就找借口溜了。
“贵人就是事忙,搞得我们好惭愧!阿康哥好走啊,空了再聊啊!”陈琰热情地挥着手目送阿康远去,然后压低声音问阿瑾,“他没占你便宜?他说什么了?”
“没,就是帮我搬了草垛。”阿瑾说。
生活不易,陈琰叹气:“千万记住,如果他要对你动手,你就叫,就往春草的帐篷跑。”
阿瑾应下,从兜里掏出两个果子:“我今天捡到的,有点酸,我不爱吃,你吃。”
陈琰听他这么说,就接过来擦擦吃了。
阿瑾看她吃得香,心里很高兴。
其实这果子酸酸甜甜,十分生津开胃,他挺爱吃。但陈琰也爱吃,他难得捡到,怕她不要,故意这么说。
两人虽相识不久,她有时会说些他不懂的奇怪的话,但他能感觉出她的善意。她年纪小,却处处照顾他,还什么都不图他,他极为感念,不知怎么报答。
陈琰吃着吃着,对上爱子天真无邪的笑脸,顿时害了个羞,忍不住嘻嘻笑。
爸的,别人投喂爱豆,她爱豆投喂她,出息了陈琰啊,这个妈没白当,呜呜呜呜,感觉千疮百孔的心灵得到了治愈!
被卖到闼闼部落放羊,是陈琰争取来的机会。
说笑归说笑,霸道大汗爱上我就很玄,大概率只有抠脚大汉,于是她根据一路来偷听到的情报做出了计划,在经过第一个部落闼闼时积极展现自我风采,就“畜牧业的创新与发展、牛羊的本产增值与副产品开发”等问题发表洋洋洒洒半个时辰演讲,成功引起族长春草的注意,高价买下了她。她再卖个惨,搞捆绑销售,让春草把她爱豆也买了下来。
从人贩子迷茫的双眼中可以看出他完全不能理解闼闼部落买俩美人放羊的行为艺术,但只要钱给到位,一切好说。
至于闼闼部落……这个部落在原书中好惨的。
闼闼的前任族长反对现任狼王未果,被杀了;现任族长春草虽然有志气,但势单力薄,狼王——主要是大反派耶律星连没给她偷偷发育完的机会,在狼国和大荣田忌赛马时逼她带闼闼部落去以卵击石当炮灰。
闼闼部落情绪触底反弹,心一横,誓和狼国同归于尽。那是很壮烈的一战,最后全族覆灭。
陈琰本打算抱紧爱子默默地苟,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去搞大事,瞅准机会跑路苏杭,做点小买卖,吃饱穿暖就不错,能当咸鱼是福气。但是,当她真正地接触到闼闼部落的人,她做不到独善其身。
这是一个被迫卷入战争的部落,这个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