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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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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法律是这么写的!【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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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通这辈子从未有像如今一样,这麽迫切地想驳回被告的态度。
    此外。
    郑通认为自己既然身为检察官,那麽,他就得遵守法律程序,既然要遵守程序,那麽..
    任何破坏程序的东西都将被驳回!
    而民诉代理人,很明显也是推进程序进行下去的一环,所以..
    「异议!异议!」
    「审判长,被告席没有权利发表上述态度!」
    公诉人席上。
    检察官郑通和梁秉信顾不得所谓的庭审纪律了。
    两人此时好似一头快要饿死的野狼,发现了最为鲜嫩的血食,眼珠子都绿了,当即张开嘴,一阵阵夹杂着愤怒的大喝声在整个第一法庭内回荡。
    此刻。
    郑通用出这辈子最快的语速,大声吼道:「民诉代理人是本案受害者家属的利益争取人,刑事案情关乎赔偿走向!」
    「对方有权代替受害者在庭审上发声!」
    话落。
    徐德先前那番话不受控制地在他脑海中反覆播放。
    郑通面色开始红润,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蔡彭,浑身好似泡了个热水澡,血脉沸腾。
    他的拳头紧攥,那颗心有些颤抖。
    贩毒罪..
    贩毒罪!!!
    不是...什麽叫交通肇事罪你指控对方是在贩毒不是毒驾?
    这案件观察视角...这律师到底是脑子抽了什麽风,才能找到这个看案子的视角?最关键是真能构成!
    「对...不是毒驾,不是毒驾...不能是毒驾!」
    是贩毒,是贩毒啊,犯罪嫌疑人犯了贩毒罪才对!
    郑通越想心越颤,整个大脑瞬间沸腾,那双眸子立马挪向审判台,连忙道:「审判长,公诉方现在认为本案一些案情事实不清。」
    「案件指控诉书存在重大纰漏,理应更改,变更罪名重新审理!」
    检察官梁秉信也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附和。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诉席有权变更诉书!」
    一连串宛若炮弹般的话语。
    瞬间自公诉席为中心,砸向审判台,也波及到旁听席。
    第一法庭内。
    所有人呆在原地。
    旁听席众人满脸震惊,一脸懵地四处迷茫张望。
    待消化完审判区的话语後。
    众人瞬间错愕,旁听席轰然的传来一阵阵止不住喧譁声。
    「贩毒罪?民诉代理人怎麽开始指控其贩毒罪了?这案子不是毒驾吗!?」
    「被告人贩毒了?不对吧,你看他那个表情,他好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贩毒了.
    」
    「那民诉代理人在指控什麽?」
    「等等...我是学法的,我想想...你让我想想课本是怎麽写的...
    」
    」
    」
    旁听席数百人忍不住四下交流,脸上挂满了匪夷所思」。
    讲道理。
    警察和法院已经将案件公告的很清楚了,且双方也都举证,案件十分明了。
    在开庭前,他们预料过案子绝对会在毒驾」上讨论半晌。
    可「贩毒」是什麽鬼!?
    要是说。
    旁听席众人还只是因为被罪名与案情的反差一时之间唬住。
    那审判区众人..
    就是实打实的大脑短路了。
    审判台上。
    「等下...贩毒?这怎麽会是贩毒呢,贩毒无非是牟利,而赵瑞生物父亲是赵天河,海城的「地产狂人」,这种家庭,怎麽可能会因为钱去贩毒呢?」
    「但法律没表明资产阶级家庭贩毒不构成罪名!」
    「并且,法律也没说不缺钱也贩毒就不算罪」!」
    两个审判员瞬间陷入头脑风暴,那双眸子愣愣地。
    台下也许只看得一知半解。
    可身为专业人员的他们,却对徐德的角度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此时。
    审判长吕广思考後,眉头紧蹙,用一种自我怀疑的语气开口道:「以那个民诉代理人的角度来看案子...赵瑞确实是将毒品交给张耀,随後转交给孙蕊。」
    「孙蕊是个毒贩,赵瑞必然知晓她存在贩卖的风险。」
    「那麽,此时尽管赵瑞的目的是「转移、隐藏」毒品,而不是贩」,但在法律上...
    」
    说到这。
    法官吕广顿了顿,旋即没忍住,脸上满是震惊,脱口而出道:「这就是「贩毒」!」
    话落过後。
    三个法官互相对视一眼,均是一脸懵。
    说实话,如果冒然听这番话的话,非专业人士确实是会质疑,毕竟贩毒罪你得有个「贩」字吧,即便是从徐德的视角来看,这也仅仅只是转移毒品」而已。
    怎麽会构成「贩毒」呢!?
    实则。
    刑法中没有「贩毒罪」这一条!
    有的。
    只是《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也就是说,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四类行为,统称为贩毒罪」!
    而将毒品,从a转移到b,随後b进行贩卖..
    这明确的构成了其中关於运输、贩卖」的两类行为!
    所以。
    「这好像...
    」
    三个法官迟疑起来,其中一个审判员沉默半晌,最终眼角一跳。
    「还真构成!」
    你别管赵瑞的本心是什麽。
    总之。
    法律上就是这麽写的!
    只不过..
    「异议!审判长,民诉代理人这是在凭空抹黑我方当事人!!!」
    「被告人绝对没有参与「贩毒」等相关任何一条事宜!」
    被告席处。
    律师蔡彭浑身惊出一身冷汗,他当即抬头,错愕地惊呼开口。
    此时,他忙不迭地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将其举起的同时开口呼喊,声
    音很大,恨不得将自己的灵魂吼出。
    「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资金流水。」
    「从上面,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被告人帐户上从未出现任何来历不明的资金!」
    「他从未参与到犯罪嫌疑人孙蕊」的违法行动中,也从未因对方而获利!」
    「我方认为民诉代理人的话有失偏颇。」
    「公诉方。」
    「就本案是否为「毒驾」,被告方认为可以重新讨论!」
    贩毒罪...蔡彭实在是没想到,这起案子里自己竟然能听到这三个字。
    更没想到..
    单看法律,这好像还真构成!
    开什麽玩笑?
    这究竟是在开什麽玩笑!?
    只可惜。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此时,民诉代理人席位处。
    徐德满脸严肃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我方明白你方心情,但还请你保持思维清醒,以及一定的冷静。」
    「首先。」
    「有关《刑法》第347条贩毒罪」中,从未提出过需要牟利」才能构成。」
    「其次..
    」
    说着。
    他微微一顿。
    旋即微微睁开眼,善意地开口提醒了一句。
    「就本案「是否毒驾」问题。」
    「在发言之前,我已经向审判台、公诉方、以及你方被告方进行过询问。」
    「得到的答案很明确,案件不存在毒驾因素。」
    之前庭审已经将案子打的很清楚了。
    公诉与被告交手,徐德站起身捅了郑通一刀,刀子很锋利,直接怼得哑口无言。
    这答案是经过三方共同认证的。
    眼下蔡彭再拿出来...难道是想否认自己之前做的辩护?
    所以..
    「我方代表被害人家属,认可被告方的辩护角度。」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9月24日当天下午的江浦区酿造惨案,其原因并非为毒驾」。」
    「而是..
    」
    徐德态度认真,语气诚恳,站在席位前,好似是要说服对方,开口道:「被告人「赵瑞」,是因贩毒一事害怕被警方发现。」
    「所以,才选择危险驾驶躲避抓捕。」
    「期间导致二死三重伤,五人轻伤的惨案发生!」
    一番指控的话落下後。
    不等到蔡彭反驳。
    审判区正中心,被审判人席位。
    双手被铐,坐在椅子上的赵瑞自己都愣了,他环顾四周的眼神中充满迷茫,听清徐德的话後,好似被针刺了,那张脸上满是惊愕,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
    「贩毒!?」
    「我没贩毒!你是造谣...是污蔑!我怎麽可能会贩毒!?」
    「我家里那麽多钱,我脑子有病才会去贩毒啊!」
    他贩毒了?
    自己怎麽不知道!?
    自己都不知道的行为被对方提出来,这不纯粹的编造吗?法庭怎麽放这种律师上来的!?
    不过。
    面对无视庭审纪律,擅自打断自己发言的赵瑞。
    徐德表示包容,他眉头微微一挑,缓缓开口道:「当事人,我知道您很急,但您先别急。」
    「我也只是依法行事,我所说每一句有关您的话语,均是依据实务宣判案例,以及《刑法》原文法例。」
    「其次,您不懂法但违法,与定罪,这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有一句老话。
    名为不知者无罪」,意思是你做了一件违法事,但你不知道这违法,便不算犯罪。
    这句话在现代适用吗?
    很明显。
    这不适用!
    「而我,仅仅只是将您的行为整理出来,有依有据地解释罢了。」
    徐德耐心地向对方解释着。
    「这并未经过任何的添油加醋!」
    听到这话。
    律师蔡彭和赵瑞明显更急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开口,审判台上就传来一阵大喝。
    「砰砰砰!!!」
    一连三道好似滚雷的声音响起,众人瞬间闭上嘴。
    抬头向高台看去。
    便见,审判长吕广此时面露凝重,右手不断敲击着法槌,响声震得人耳膜疼o
    他那张饱含威严的脸上,口唇微张,一道充斥怒意的低喝声在众人耳旁浮现。
    「被告!嫌疑人!公诉方!现在还未到你方发言时间!」
    「旁听席,请遵守庭审纪律!如若再次违规,审判台有权逐出法庭!」
    话落。
    所有人瞬间闭上了嘴,整个法庭内鸦雀无声,不再有其余人开口出声。
    见此。
    审判长吕广长舒一口气。
    他瞥了眼民诉代理人席。
    此时徐德缓缓坐下,身侧创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成功,正满脸恐怖的盯着对方,好似在看什麽怪物。
    见此。
    吕广头疼起来,他闭着眸子,揉了揉眼角,强行将那紊乱的大脑思绪平静。
    良久过後。
    吕广这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道:「被告方,就民诉代理人上述所言....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突兀的声音响起。
    骤然间,原本沉默的人群抬起头,将视线盯向蔡彭。
    被告席。
    鸿达律所的律师团在度过慌乱,迅速交流完後,这才将信息传输给蔡彭。
    这才稍稍缓解了蔡彭内心的焦灼,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思索,便缓缓开口道:「审判长,有关民诉代理人所说的贩毒罪」,我方..
    」
    「持否认态度!」
    律师蔡彭微微一顿,紧接着,大脑开始迅速绞尽脑汁思考对策。
    旋即话锋一转道:「首先,对方律师所言确实在刑法上构成贩毒」,但条件却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差异!」
    「如。」
    「主客观!」
    给一个人定罪,是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的。
    如,你开车时神情恍惚,不经意间撞死一人,从客观角度来看的,你的车头直勾勾将死者撞飞,期间没有任何刹车痕迹。
    那麽,这算【故意杀人】吗?不算,因为主观你并无故意。
    但,如果依旧保持一样的行为。
    可你主观就是想开车撞死对方呢!?
    而此时,你就算【故意杀人】!
    行为一致的情况下,主客观才是真正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证据」!
    「首先,就本案,我方当事人赵瑞」,从始至终,其主观都不曾主动参与贩毒」。」
    「其次。」
    「我方在此举一个例子。」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大脑降温,他调整完情绪後,也顾不得所谓的精神病」质证了。
    此时眸光冷静,一连串角度刁钻,逻辑缜密的话语脱口而出。
    「假设。」
    「有一个名为「a」的人,想去街头买一双鞋。」
    「但卖鞋的摊主,却是一名贩毒人员,伪装成鞋贩摊主等待接头交易。」
    「此时,「a」与摊主意外「接头」,随即,「毒品」被「a」给买走。」
    「回家後,「a」意识到自己购置了毒品,且知晓摊主是毒贩,於是,「a」立马找上「摊主」退货,且退货成功!」
    说到这。
    他微微顿了顿,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那麽。」
    「在「a」明显知晓摊主是毒贩的情况下,还将「毒品」转交给对方...
    」
    「难道也要说「a」构成了贩毒罪吗!?」
    构成贩毒吗?
    单从这番话来看,a的行为确实与赵瑞」一致,也构成了徐德所指控的话语逻辑。
    可以主客观视角解析,a主观没有贩毒,客观结果也仅仅只是错误接头导
    致」,这怎麽能说a构成了贩毒罪呢?
    所以。
    「审判长,就本案民诉代理人方,我方认为其依据的根本站不住脚,不适用本案案情。」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深吸一口气,说出最後一句话结束表述。
    「被告席申请..
    」
    「民诉代理人就本案进行回避!」
    话落。
    他便坐下,从背影看起来很是沉稳。
    蔡彭的发挥算是极其出色。
    律师打官司最注重的有两点,一是庭审前的证据链处理,二便是庭审的临场发挥。
    徐德突兀地给出指控,若是换做其余人,怕是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只能高呼休庭,但蔡彭不同,他可以给出强而有力的反击!
    听到这话。
    「这..
    」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微微一顿,倒是没急着说什麽。
    审判长吕广反倒是将视线投到了控方头上,视线在公诉和民诉方来回转移。
    片刻後,他视线一凝。
    「民诉代理人。」
    「上述被告方所言,你方是否有话要说?」
    有吗?
    自然有,对方的临场发挥能力强,但也不代表自己的思维差!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缓缓站起身,隔着空气与蔡彭对视着,他面色露出淡淡的笑意,开口道:「审判长,被告席方才所说,有多点,是在明确地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
    法庭上能说攻击性这麽强的词了!?
    骤然间,旁听席众人微微一愣,蔡彭的面色也是猛地一变。
    不过没等他们反应过来。
    便见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道:「首先,对方口中所说的a「退还」毒品一事,是想将「退还」概念混淆。」
    退还,在社会中,指的是将一个东西还回去。
    但在法律中,退还」二字指的是什麽意思?
    六个字。
    「及时纠正错误!」
    徐德眸光一凝,吐出退还」的最本质解释。
    「代入到你方所说的举例。」
    「a在意识到毒品在手中後,他此时处於是否持有」的状态,而联系退还也就是纠正错误这一选项来看。」
    「a认定自己并不持有毒品!」
    「那麽,在此时,他将毒品交给毒贩的行为,应当以消极的返还行为」来看,不构成犯罪!」
    退回就等於是个橡皮。
    你做错了事,可以用这个橡皮来改,改掉後自然无错。
    比如,一些人的家人收受贿赂,在被当事人得知後,立马将贿赂原路返还。
    那麽,这时候你能说他受贿吗?
    不能的,因为主客观都表明他没违法犯罪倾向。
    而已完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他纠正抹除。
    但问题也来了。
    「民诉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赵瑞」也如你所说一般,其转交毒品」的行为,并非为「贩」,而是「退回」!」
    被告席。
    鸿达律所团队中,有一男律师眼前一亮,好似抓住破绽一般。
    他立即开口道:「24号当天并非是妄图隐藏毒品,而是想原路退回,只不过还未退回金钱便被警方抓捕。」
    「依照你方所言,我方当事人明显是在「纠正错误」!」
    代入到本案。
    犯罪嫌疑人赵瑞」,如果打着24号下午是退回」的名义转移毒品。
    那麽,他是否就不具备「非法持有毒品罪」、「贩毒罪」!?
    从前面的话来看,是不具备。
    但是!
    「被告方,请不要打断我方说的话!」
    「如若有下次,我方有权申请审判台对你就本案进行回避!」
    徐德眸光锐利,宛若鹰视一般扎了对方一眼。
    接着,唇枪舌剑般,再次给出自己的攻势。
    「其次。」
    「我方要说的是,被告席意图混淆「及时」与「持有权」这两点概念的龌龊心思!」
    说着。
    他微微一顿,话锋一转,开口道:「对方律师。」
    「及时纠正错误」,其最重要的地方不在於後面的纠正错误」,而是「及时」!」
    纠正错误你也要看纠正的时间点。
    就比如刚才所说的,家人受贿,随後当事人立马返还这一点来看。
    如果。
    受贿的时间点是发生在1月1号,当事人也在1号知晓家人受贿。
    随後将钱财留下,而监委要在12月31号搜查,他搜查的前一天,将钱财退回」,这难道算退回吗?
    不算!
    因为不够「及时」!
    纠正错误仅仅只存在於未获取持有权」的情况下。
    而及时」,也就是持有罪证的时间,则代表着你是否对这违法物品」具
    备持有权」。
    如果短时间内,钱刚到你手中还未定性,你不觉得这钱是自己的,那麽便没持有权」,此刻短时间退回就不算达成犯罪,算作及时纠正错误」。
    如果不够及时,你捏着钱捏了几年。
    那麽,法律会默认你已经接受了这些钱,达成了受贿罪」,且对这些钱具备持有权」,即便是退回,也只能算是「隐藏、转移」。
    同理!
    「你方口中举例的a,在短时间内,错误导致拿到毒品。」
    「但在司法上,此时他并未具备毒品的持有权」,所以,哪怕他明知道毒贩会将毒品贩卖却还选择给予,但他并不触犯贩毒罪」。
    审判区中。
    民诉代理人席位。
    徐德站起身来,他看着被告席的眼神中没有什麽波澜,很明显,对方的驳回对他影响不大。
    但他的拆解角度..
    却足以致命!
    「但本案犯罪嫌疑人「赵瑞」不同!」
    「首先,他是主动找「孙蕊」购买的毒品,其主观不具备「错误性」!」
    「其次,毒品在交易达成,且随着时间过去後,犯罪嫌疑人赵瑞对毒品明确具备「持有权」,即:毒品为赵瑞私人物品!」
    「在这种已不具备达成司法上及时纠正错误」选项时。」
    说着。
    徐德眸子睁大,向着对方反问一句。
    「那麽。」
    「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赵瑞「退回毒品」一事从何谈起!?」
    「而你方...是否是在混淆概念!企图浑水摸鱼!!!」
    最後两句质问落下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众人精神为之一震,原本还被影响到的思维瞬间清晰明了,眼前好似镜片擦乾净一般。
    而被告方。
    赵瑞此时面色明显慌了。
    自己贩毒这件事他肯定是不认的...开玩笑,毒驾撞死人还好说。
    贩毒是真会死啊!!!
    刹那间,他忽的感觉,自己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是毒驾撞死人,最起码那样活命的概率比眼下大得多...
    赵瑞只能将绝望的视线投向自己的律师。
    而,律师蔡彭此时脸色阴沉无比,那双盯着徐德的眼睛,视线恨不得将其扒皮抽筋。
    如果视线能杀人,那徐德大概率已经被切成了上百份。
    至於公诉席..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法律就是这样写的!
    检察官郑通整个人近乎颤抖,他双手紧攥,面庞极其激动。
    至於毒驾?
    什麽毒驾?这不分明就是一起刑事恶劣贩毒案吗!民诉方否决「毒驾」因素,否决的对啊!
    至於徐德...
    此时。
    安静下去的第一法庭,静到堪称诡异的审判区内。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在林月丁岩那咂舌..
    以及律师赵成功感到恐惧的眼神注视下。
    站起身的徐德深吸一口气,将视线挪到审判台上,他神情平静,语气严肃,盯着审判长吕广,缓缓道:「审判长,就本案发言,我只有四个问题。」
    「犯罪嫌疑人赵瑞,躲避警方过程的最终行为,是否是将毒品转移?」
    「犯罪嫌疑人赵瑞,所转移的毒品,是否是其本身所持有?」
    「犯罪嫌疑人赵瑞,是否知晓接收毒品人员,是一名以贩毒牟利的违法犯罪、会将转交的毒品贩卖掉?」
    「以及..
    "
    说着,徐德顿了顿。
    他那锐利的视线,瞬间盯向审判区中心,那坐在椅子上的被告人。
    「以及。」
    「最高院是否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指出,上述此种行为..
    」
    「符合「贩毒罪」!!?」
    话落。
    骤然间,双手被铐的赵瑞面色惨白,毫无血色,求救般的视线扫落在被告席众人身上。
    ps: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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