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陈健何辽这样的在校生不同,周宁宇很早休学,并且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
在白斯年的印象中,他是很典型的那种玩摇滚的人。
容貌出众,性格不羁,在音乐上拥有一定的天赋,同时私生活混乱不堪。
他会将自己身上的空虚和迷茫放至最大,随后又用一种愤怒和暴力将它们掩盖。
这使得他看上去阴晴不定,也令他与众不同。
此时的李行简还保持着自己的少年心性,即便这样的周宁宇在白斯年看来脆弱不堪,但到了他眼中,这种个性和行为就成了酷的代名词,再加上周宁宇的弹奏技巧很出众,他也教会李行简不少道理,因此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李行简都视他为唯一的偶像。
也正因为此,周宁宇的死才会给之后的李行简造成另一种致命的打击。
前世成年后的李行简,花心*,对自己的人生持一种否定的态度,甚至就连眼前的这个世界,也总令他感到失望。
但大多数时候,白斯年觉得李行简这样的想法由他成长的环境造成。
一次次失去,慢慢从痛彻心扉转变成麻木,等到有一天这样的麻木累积到一定的程度,在他毁灭不了这个世界的前提下,他就会毁掉自己。
前世因为李行简,白斯年曾经深入的接触过这个圈子。
在这个圈子,有很多和李行简有着类似经历的人,又或者就算他们原本没有,长时间的无所事事,漫无目的的等待,也会令他们最终变成这个样子。
活一天是一天,要享受当下,即便他们缺衣少食,时常被别人以一种异样的眼神对待,但怀抱所谓的梦想,也会令他们自觉无所不能,别具一格。
白斯年曾经被这样的生活迷惑过,但很快的,他又醒悟了过来。
面对这些已经被自己的幻想逼至疯魔的人,他似乎还保留了一丝正常人该有的理智。
在他的心里,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和自己爱的人白头偕老,过一种平淡却又不乏温馨的生活。
这同时也是他和李行简之间最大的不同,李行简活的过分理想化,上一世,即便没有发生那件事,他和李行简最终也会决裂。
因为当摇滚乐式微,他劝李行简改变自己的音乐风格时,李行简就曾经和他冷战过近一个月。
那时候白斯年就已经预感到之后李行简会过的很落魄,可惜他舍不得李行简一个人受苦,因此就算内心挣扎,他还是像年少时那样主动找李行简和好。
“斯年?斯年!”
被李行简连叫了几声,白斯年才逐渐回过神,等到双眼的视线再度聚焦,他却突兀的望进了眼前周宁宇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
像是不小心窥见了他灵魂深处的某些东西,白斯年内心一颤,很快无意识的点头,说:“你好。”
冷漠,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小屁孩,周宁宇同他扬了扬下巴,算是已经和他打过招呼。
“刚刚发什么愣?怎么?觉得宁宇太帅了啊?”
周宁宇确实帅,但整个人却会给人一种阴郁的感觉,白斯年看了眼旁边没个正经的李行简,忍不住骂了他一声白痴。
一群人都对音乐有着极高的热情,但除了周宁宇,几个人的技巧都还很差,白斯年默默站在那里忍受了一下魔音穿耳,以及周宁宇对他们严厉的训斥,最终只是走到外面抽烟。
上一世和李行简分开后,白斯年就已经有了很严重的烟瘾,这一世因为写东西需要用脑,身边又没他爸妈的监督,因此又旧态复萌。
李行简他们练习的应该是一首nirvana的曲子,bass没插电,声音不是很大,鼓点有些不合拍,但还是渐渐被白斯年听了出来。
此时这支乐队的歌刚开始风靡全球,虽然知道这首歌是周宁宇教他们的,但白斯年还是忍不住想要夸奖他的好品味。
摇滚乐始终有种特别的魅力,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当那些乐手想要借此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时,听到的人似乎也会感同身受。
“comeasyouare……”
(来吧,保持现在的样子,保持一贯的作风,就像我想让你做的,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一个老对手,抓紧你的时间,快速飞奔,这是你的选择,分秒必争)
这首歌由乐队的主唱创作于九十年代初,曲风流畅,但里面却又带着一种略显怪异的凝重,既表达主唱的厌世情绪,又表现出他想摆脱这种困境时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
可惜就像他歌曲中不断出现的那句我没有一把枪,最终他却又用一把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你也知道这首歌?”
白斯年回头的时候,周宁宇已经站在他身边,而且听他说的话,想必他刚刚一定是听到了自己小声的吟唱。
见白斯年点头,周宁宇又说:“给我一支烟。”
已经临近傍晚,夕阳的余晖落在废弃的厂房周围,给人一种略显萧条的感觉,白斯年盯着面前的随风飘摇的野草,有些犹豫自己是不是也该离开。
前世的周宁宇从来不掩饰自己对白斯年直白的讽刺和轻视,他对李行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要带这样一个废物在他身边。
在他看来,白斯年不懂音乐,不会弹奏任何一种乐器,就连他的性格,也懦弱的让人觉得恶心。
那时候白斯年原本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因此不管周宁宇怎么说他,他都只会沉默,反倒是李行简,爱屋及乌,渐渐也就对自己多出了一种连他自己都不大明白的鄙视。
白斯年厌恶周宁宇,虽然他反抗的方式略显消极,但直到现在,这样的一种感觉也不曾消失。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说完这句,周宁宇已经丢掉自己的烟头转身。
未熄灭的烟头吐出飘渺的烟雾,又很快消失在这种略显荒凉的背景中。
白斯年想着刚刚周宁宇脸上的表情,百无聊赖,似乎什么事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
对于周宁宇,白斯年其实对他不是很了解,他只知道他和创作出这首歌的那个乐队主唱一般身世坎坷,也同样厌世。
圈子里很多人都这样,虽然标榜自己视钱财名利为粪土,但骨子里,他们又渴望得到成功,即便用来衡量成功的标准是他们最为讨厌的东西。
前世周宁宇也这样,在李行简通过一个选秀活动获得一个在当红组合担任主唱的机会,他们整支乐队随即被抛弃时,他很快选择了自杀。
这同时也是后来令李行简无比痛苦的原因,因为他觉得是自己背叛了周宁宇和他所在的乐队。
可世界上很多这样的事,就如同外貌和才华都不相伯仲的李行简和周宁宇,周宁宇比李行简差的,仅仅是一点运气以及耐心。
跟在李行简的身边,白斯年已经厌倦这种方式的离别,但不管怎样,在能力范围之内,他还是会为周宁宇力所能及的做点事,不为其他,仅仅只是为了李行简。
白斯年脸上冷漠的神情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很快的,他就听见了从大门那里传来的喧哗声。
周围很多野生动物般潜伏在那里的地下摇滚乐队的成员,平时专心练习写曲,但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会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喝酒。
此时b城已经聚集了很多这样的人,背井离乡,无依无靠,他们只能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派遣自己内心的寂寞。
晚上二十多个人在附近一家简陋的民宅吃饭,不过相比较吃饭,他们更热衷喝酒。
见面即是朋友,对于那些人热情的招呼方式,白斯年只是浅笑着应对。
“斯年,不是叫你不要喝这么多酒吗?为什么总是不听?”
抱怨完这句,李行简又将白斯年的那杯酒抢在手中。
“嘁!他是你老婆啊,还是你女朋友?要你这样关心?”
见那人赤红着双眼看向自己,李行简索性将身边白斯年的肩膀挽住,说:“就是我老婆!怎么?不服气?要不出去练一下?!”
李行简的话使得在场很多人发出夸张的起哄声,白斯年神色不变,但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他还是狠狠踩了李行简一脚。
看到李行简吃痛又不敢发声的模样,他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更加明媚。
一顿饭吃到深夜才算结束,周宁宇叫了餐厅的老板过来,又叫大家将兜里的钱全部掏出来。
这是他们独有的结账方式,一群人默契的掏钱时,老板看了眼周宁宇,说:“你们不是已经结过账了?”
“谁?一个人结的?”
众人各式的叫声中,老板看了眼白斯年,说:“不就他结的?”
白斯年知道这些人兜里没什么钱,加上他今天原本要请李行简吃饭,因此顺道就把钱结了。
“有钱人?”
就在大家纷纷感谢白斯年时,坐在李行简对面的周宁宇似笑非笑的问了一句。
“不是,但我们斯年很厉害,可以写小说赚钱!”
想了想,李行简又一脸得意的补充,说:“他一个月的稿费比我们那里大人的工资还要多!”
“哦?这么厉害?”
看到周宁宇脸上的那种表情,白斯年很快瞪了他一眼。
也许他是想表达自己的不爽,可惜因为他喝过酒,效果减半,这么想了以后,周宁宇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的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