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潜规则
当天晚些时候,高亚又取出80万现金,用黑色垃圾袋装了,不显山不露水,神不知鬼不觉地亲自给莫庭长送去。莫庭长把那垃圾袋往车里一扔,意味深长地对高亚说,“小伙子,好好干。你学这行学对了,干法律嘛,以后有的是机会。”
高亚表面上依然维持着笑容点着头,心里却在骂莫老色鬼,“我干你老母!他妈的法律就是个婊子,只跟金钱和权力上床,从来就不把正义放在心上。”
还在做实习律师那会,高亚的主任就告诉过他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潜规则。主任讲了一个国外法官的故事,那个法官对自己的挚友说:“请你想像一下,我们这里营私舞弊泛滥到何等地步!前天,就在诉讼程序刚要开始时,被告的辩护律师转送给我 1000美元。怎么能这样呢,啊?过了一会儿,受害者的辩护律师也硬塞给我1200美元。可我不是那种在诉讼程序中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所以,为了做到完全无偏见,我又归还受害者200美元。”
这个虚构的故事有一定讽刺意义,但在现实社会中,既吃原告也吃被告的法官也不是没有,就像莫庭长这样主动索贿的,高亚也不是第一回碰上。然而很多时候律师只能仰人鼻息,看“别人”脸色行事,拉拢司法人员或执法人员,因此反过来又助长了司法。
最初,高亚还不会娴熟地运用各种手段拉拢司法人员时,在法庭上就遭遇过不公正待遇。曾经有一次,他正慷慨激昂地发表代理意见,正欲演绎一把好莱坞电影中律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时,突然被煞风景的法官无情地打断了:“你不要讲那么多理论,你说你引用的法律条文就行了”,他顿时被噎个半死。后来跟同行交流,才知道法官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位同行有一次出庭居然因为一句“请法庭注意……”被逐出了法庭。
有一次高亚去外地法院办案,法官约他去夜总会,那时他与妻子还有些浓情蜜意,不愿意涉足娱乐场所,于是借口有事拒绝了。没想到那位法官却通过别的途径从他的当事人那要去三万元。就在开庭前几天,证据材料和答辩状已经提交、代理词也准备好的情况下,当事人突然来找他,十分抱歉地要求与他解除聘请律师的合同,退还律师费。因为他已按照那位法官提供的地址和电话,找到一位姓苟的律师。苟律师收取了双倍的律师费,并许诺这个案子肯定能赢。高亚只好把律师费退了。
最离谱的是,湖北省某法院法官,对同一个案件的原、被告,居然发给两份不同内容的判决书,判决双方都胜诉。如果不是中央电视台揭露,谁能相信我们这个法治社会会发生这种荒唐事?!
至今他还记得上曾声讨某地司法局发文不让律师代理江水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件一事,当时高亚曾经大骂当地的律师是软柿子任人捏,没有正义感,不敢运用法律的武器与之对抗,可是现在,高亚早就向现实妥协,并且默默地遵守着业内的各种潜规则。从业几年,高亚经历了不少坎坷,慢慢就习惯了甚至麻木了。不知是哪个大师说过,人生,就是一个妥协接着又一个妥协。
学会妥协之后,高亚的辩护风格由以前的雄辩和侃侃而谈走向另一个极端,除了极少的程序化语言之外,他基本处于无声状态。之前有个男助理跟随高亚出庭时也十分纳闷,眼看对方律师说个不休,其观点也频频被主审法官采纳,而高亚始终没有祭出任何利器,只是以不落痕迹的眼神与法官交流;眼看法官的态度和双方律师业务能力的对比,显得双方高下立判。男助理几乎就要轻视高亚了,休庭时言语中对高亚都颇为不屑。熟料最后的判决书却叫人大跌眼镜,从头到尾,没有一样诉讼请求是偏向于对方律师,而高亚却以“无招胜有招”,犹如气功大师,轻轻松松便胜券在握。男助理后来向高亚请教,他只淡淡地回了一句,“天下之事少不了勾兑二字。譬如白酒的价格有的天上有的地下,勾兑好了自然好喝,价格也就上去了。”男助理听了呆立半晌没有说话,想是在琢磨“勾兑”二字的内涵和外延。
也难怪现在民众对于律师界有些不好的看法。
张伟有一次讲过一个关于“律师的自白”的笑话基本是律师们的写照: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向对方大喊“你是骗人的!”,对方律师指责说“你是说谎的!”而法官用小木槌猛敲一下,冷然道:“现在表明了双方律师的身份,继续审案吧!”
当时高亚听完这个笑话也不禁哈哈大笑,随后却有一种无奈感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