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 某国宴级别的大厅里, 穿着统一簇新制服的人群忙而不乱, 在做场地布置的最后确认工作。 红姐风风火火地走进来,正在顺词的司仪忙上来说:“师父。” 红姐穿了一身红, 喜气盈盈的笑脸, 看着就喜庆欢乐。 她拍拍徒弟的肩,说:“词背得怎么样了?好好干。” 池薇之是个念旧的人,特地请了红姐当她的媒人。 红姐在两年前就成立了婚庆公司,今天这个司仪,就是她的得力弟子。 虽说只承办一场国内的婚礼,对于红姐来说也已经很满意了。 这可是池宋两家联姻,就算是让C台的一姐来主持也不为过。池薇之念旧,愿意给她一个面子,她自然要全力全力把事情办好,才不算辜负了池家对她的信任。 说话间, 男主持人走进来,看到红姐,笑着打招呼:“红姐风采不减当年啊!” 红姐嗐了一声, 说他:“你倒是圆了不少。” 汪亮哈哈一笑,二人叙起旧来。 宾客开始陆续进来,宋诚被安排在主桌旁边的一桌,看着眼前的富丽堂皇,心里疼得直抽。 自他的身世被揭后,就不太敢再出现在池薇之和宋凡峥二人面前了, 但凡有他们出现的场合,他都自动回避。 好在自己的层次本就比他们低,也不太需要他躲什么。 本以为自己夹着尾巴过一辈子,谁想到池、宋二人结婚的时候,竟然递了请帖来。 他心中五味杂陈,本不想应,却还是来了。 不管养女是因为要自己的名声好听,还是无所谓他来不来,既然有了这么个机会,他就要抓住。 自从那次意外之后,宋诚的身体就变差了不少,最大的改变,是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行了。 他惶恐地找了名家看过,都查不出个所以然,倒是池薇之似乎听说了他的窘境,托了智空大师来告诉他,是因为他的魂魄被邪魔控制了太久,又被生生抽出过魂魄,所以,一些本就虚弱的细节就“坏死”了。 “倒不是医学上的那个意思,只是魂魄和身体已经有了空隙,无法精准控制了。用‘坏死’这个词只是方便檀越更好理解。” 他的心顿时就凉了。 想着说幸亏他心不够狠,没能把云雅和宋雨新一起弄死。 是的,上回,池薇之把他们全家的魂魄都拉了回来,云雅为求生,跟宋雨新挤在一具身体里,都被救活了。 两个人支配身体的比例大概是2:1。 相关于一天时间内,宋雨新能支配的时间,比云雅能支配的时间多一倍。 但这并不代表她们有时是宋雨新,有时是云雅,大多时候,她们同时存在,肢体不协调,表情别扭,想法狂妄又矛盾。 只有少数时间,身体才会完全归于一个人的掌控。 在治疗的时候,宋诚有想过直接中止,让她去死,可她看到宋雨新完全掌控的时候,心又软了。 现在看来,还好他心软了,不然他这辈子恐怕连个孩子都没有了。 想到被他控制在疗养院的女儿兼妻子,宋诚心情复杂难言。 精神鉴定上,宋雨新因为母亲死亡而受到极大刺激,所以分裂出了一个人格,充当自己的母亲。 医护人员都知道宋雨新是成年后被认回来的,对她的遭遇充满同情。 一个小姑娘,被养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好不容易感受到了亲妈的温暖,却又因为流浪汉入室杀人失去母亲。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宋诚在池薇之的帮助下,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后,就带着警察把自己的屋子翻了个遍,终于找出谷焦一开始用的流浪汉的身体,还有云雅的头颅。 现场被处理得极干净,两具残尸都被放干了血,零碎的,仿佛被野兽利爪撕碎的,发白的肉块,让见惯各式尸体的法医都禁不住头皮发麻。 种种迹像显示,云雅是被流浪汉杀死的。 可是流浪汉是怎么死的,这又是一个谜。 但不管怎么样,云雅之死总算是有了解释。 宋诚上下使力,把事情大致圆了下来。 总算得了个清静。 宋诚抽取了宋雨新的卵子,准备造个外孙,以延续他的血脉。 他并非宋家人的事情,原本就不被人注意,宋家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以来,他也没犯什么大错,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着他鸠占鹊巢,权当雇个人给宋家打工。 但在宋凡峥冷冰冰地说过那句话之后,宋诚自己就懂得夹着尾巴做人了。 从前他仗着自己名义上的父亲反正生不出儿子,怎么样也要为了利益维护自己,还一心想着往上钻,现在他都不想了。 自己一家子在宋家家主眼里算个什么东西?留着他,不过是懒得理他,知道他翻不出什么花来,维护一下表面上的和气罢了。 宾客陆续到齐,婚礼正式开始。 两个花童一个四岁,一个还不足两岁,正手牵手被大人叮嘱着什么。 “卓尔,你要带着妹妹,知道不?” 四岁的男童冷着一张俊脸,嗯了一声,非常酷。 他身边,两岁的小姑娘好奇地看着他,见他目光瞥过来,捂了牙没长齐的嘴冲他笑得眉眼弯弯,十分可爱。 卓尔酷酷地扭过脸:啧,小屁孩子。 卓尔的母亲有些不好意思:“这,怎么好叫大小姐妹妹呢。” 女童的母亲宋可心抬脸笑道:“叫什么大小姐,现在又不是封建社会了。就叫妹妹。”说罢弯腰跟女儿说,“一会儿跟着这个哥哥,他做什么你做什么,知道不?” 女童懵懂点头。 卓尔的母亲仍有些忐忑。 她与丈夫家,都只能算得上一般富贵,因有回宴会,带了孩子来,宋凡峥与池薇之身为宴会主人入场,全场安静时,本来乖巧的孩子突然大哭起来,还伸手要去抓人,弄得她有些不知所措。 宴会是宋家举办的,服务极好,就算是哺乳期新手妈妈带孩子来参加,也有专人全程跟随,负责照顾。她倒并不觉得对方富贵倾国,自己就得跪着说话,但是孩子吵到他人面前,还是令她惶恐。 没想到宋总和池总都没说什么,池总还伸手跟她儿子握了握,笑着问了几句孩子的事。 说来也奇怪,自家酷酷的很少哭的儿子,被池薇之握了握小手后,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尽管新晋为母亲的她明白,孩子这时候的视力还不能达到这么远,却令她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孩子就是在看人。 更不用说池薇之在那之后,笑着说了句:“这孩子与我有缘。他叫什么名字?” 她回答:“他爸爸取了‘尔’字。” 池薇之当时就怔了怔,只说:“好名字。” 在那之后,他们家的资源就显而易见地好了起来。 她不清楚是不是池薇之和宋凡峥示意的,但有发展机会,又不是非法所得,谁又会拒绝呢? 发展了几年,倒也算是踩进了真正的豪门地界。 但这回孩子被邀请来当花童,还是跟宋总妹妹的孩子一起,多少还是令她有些紧张。 池、宋两家大婚,是多么隆重的大事,不算他们亲戚家,又有多少家长羡慕着自家孩子能当他们婚礼上的花童。 卓尔自从那次后,只再见过池薇之一回。 那时他还抱在怀里,却不再像头回见她那样,主动伸手要握。 竟像是将池薇之当成个初见面的陌生人,只对她的发声略有反应,然后就该干嘛干嘛,专心研究自己的小jio jio。 孩子跟池薇之不那么亲近了,身为母亲的她反倒放下心来。 池薇之也不恼,只说:“这样很好。” 宋凡峥后来问她:“勾尔的记忆没有了吗?” 池薇之点头:“是啊。如果他还有记忆,那他投胎还有其他意义吗?不过是重复自己的人生罢了。” 勾尔的人生虽然漫长,却并不是太愉快的。 有的时候,有限而多彩的生命才是人们追求也渴望的。 长生之于人类,其实是一种惩罚啊。 池薇之从后边看了看大厅的热闹,重点问了一下两个孩子的情况,扭头对宋凡峥说:“欢欢站不了太久,我们出去。” 欢欢就是宋可心和燕临的孩子。 在宋可心二十岁刚能结婚时,二人就结了婚,很快生了孩子。 池薇之其实有点诧异的。 因为宋可心病了那么久,本以为她会多享受几年健康自由的生活,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结了婚,还生了孩子。 宋凡峥当时告诉她,只要可心高兴就行。 “反正咱们家也养得起。” 池薇之:…… 这是养得起养不起的问题? 后来宋可心和她聊天,说起这件事:“阿临年纪不小了,他喜欢我,我喜欢他,我年龄到了,自然就这样了呗。” 她挽着准嫂嫂的手臂轻晃着,眼里有光:“再说我生了孩子也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池薇之忍不住摸摸她细软的头发,温声道:“我是怕你疼。” 宋可心一笑:“再疼也没有过去疼。” 池薇之手一顿,心下暗叹。 紫焰焚身之苦,确实和生子比也不差什么了。 更何况为了宋可心的身体着想,他们可是医学和玄学手段齐上阵,她生欢欢时,没受什么大罪。 只是燕临到底心疼小娇妻,孩子一满月,自己就麻溜做了结扎,说是宋可心身体弱,不愿她再受罪了。 池薇之当时大奇,心道现代医学真是堪比神术,还能这样操作? 看着未婚妻惊讶的目光,宋凡峥默了默,道:“你若是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去做。” 池薇之反应过来对方什么意思后,眼睛微微睁大,随后看到他微红的耳廓,自己也忍不住脸颊微热。 当时她没有回复。此时,她挽着他的手步入场中,忽然声如蚊蚋,传音到他耳边:“那个手术,你晚几年再做好了。” 她还是愿意和宋凡峥生小孩的。唔,不止一个也行的。 自从道法入门后,身体比从前更加强健的宋凡峥又往前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她说什么,猛地扭过头,双目灼然看着笑得大方得体,仿佛刚才撩拨自己的事她都没干过似的的池薇之,压低声音传音回去:“今晚……你给我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追到这里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