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天豪竖起了耳朵。
上校说话的时候,眼神就好象是被寒冰映射着的阳光一样咄咄逼人。
“这里的人,这些罪兵,他们都是些小偷、杀人犯、强奸犯、抗令不从的和妄图反叛的异端分子。你能够想象得到的任何一种罪行,在这里都可以和其中一个人对得上号。他们是叛徒。他们曾经以自由的身份在光荣的帝国国防军部队里服役。可是,他们却背叛了皇帝陛下和他的臣民们,对这些人的信任。你知道他们做过些什么吗?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收看电视节目的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潜入居民家中,把丈夫和妻子的头颅用铁丝穿起来,只是为了得到一张能够发到猎奇网站上的特殊照片。有些家伙脑子里也不知道究竟在想些什么,喜欢把活人的肠子挖出来,用线一条条缝上,做成足以围绕着整个城市的生物绳索。你知道这种残忍无聊举动的诱因吗?仅仅只是为了拿上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而已。还有一个开餐馆的家伙,他给客人的免费开胃酒里下了麻药,把昏睡的顾客弄进地下室,挖出脑子,稍加处理之后,当做猴脑之类的昂贵珍稀食材,送到的每一个字!”
上校看到了杜天豪眼睛里纷乱的身材,在怒吼声中加重了语气。
“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守住大门。凯奇,你最好牢牢记住这一点,,否则一切就都完了。在大门附近留守,死守!等着我的信号,一定不能让任何东西把你的注意力从大门那里吸引开!明白了吗?”
“完全明白,阁下!”
杜天豪大声回答着,就好象他没有注意到目前的情况一样。这一次进攻,罪兵们只遭遇了石像鬼、虐虫、镰刀虫和迅虫。这些对泰伦虫群来说,都是可以随便消耗的兵力。当下一波攻击到来的时候,守卫者们将要面对更多,也更加可怕的东西。
战虫、刽子手,甚至有可能会引来那只大虫子——巢主自己。
杜天豪在凯奇的思维意识里看到了这些。他经历过“格瑞林得四号”空间里的那次大战。对于虫子的把戏的习惯做法,凯奇已经非常了解。
相比起来,这个主动让出身体的家伙,还真的算是幸运。现在,换到杜天豪来承受所有的苦难,甚至可能是死亡。
“你接到自己的命令了,立刻执行吧,中尉。我需要所有人在半小时内做好射击准备。”
上校嘴里发出异常严厉的声音,然后他就这样转身离开了,开始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大声吼叫着格林中尉和柯尼中尉的名字。
……
上校是对的。
杜天豪在凯奇思维意识当中,找到了这句显而易见,重复过很多次的话。
凯奇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包括他在内,这支部队里几乎每个人都在痛恨上校。但愿皇帝陛下早点把他那条老不死的狗命收了去吧!真不明白他为什么看起来是如此的讨厌,却偏偏每次战斗都能活下来。
一个可怕的老怪物。
还有,该死的上校,他的话总是那么******准。
夜晚很快就到来了。
泰伦生物的进攻还没有开始。可是每个人都明白,这不过是大战即将开始以前,短暂的宁定与平和。
杜天豪帮助柯尼中尉的队伍,把几盏从“奇美拉”战车上拆下的探照灯在墙头上架了起来。这些大灯发出的光线,在黑漆漆的夜里非常重要。天知道那些虫子为什么不需要光,却能够在黑暗环境下看清楚东西。就这样,携带式发电机的嗡嗡声,在整个营地里到处回响,就像恶魔在头话。尼克斯不由得很是诧异,本能的解下激光步枪,端在手里,疑惑而认真地问:“中尉,你都看到什么了?”
不等杜天豪回答,三号探照灯已经从右边旋转过来,沿着围墙底部的地面,斜斜扫出一片巨大的,乳白色的椭圆形光晕。
尼克斯顿时睁大双眼,瞳孔瞬间微缩变成针芒。
眼前看到的景象,让尼克斯感到恐怖得脊梁骨一阵发麻。尽管尼克斯自认为见多识广,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种极其恐惧,令人感觉有些发晕,甚至产生了呕吐**的恐惧感觉,对他来说不是很常有,甚至可以说是非常陌生。
尼克斯杀过好几个人。
在帝国内域的时候,他因为对薪酬不满,把自己的老板活活挂在了烤肉钩子上。在逃亡途中干掉了一个出租车司机。为了得到饮水和食物,尼克斯在加油站用手枪轰爆了一名女收银员的脑袋……那个时候,他从未感觉到恐惧。所有一切都那么正常,尼克斯并不认为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老子是在逃难,是为了活命。在这个前提下,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
即便是到了后来,被十几辆警车团团围住,被无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身体和脑袋,尼克斯仍然没有觉得恐惧。警察只是做了他们分内的事情,而我,一个贼,一个杀人犯,这就是天理昭昭,报应循环。
直到在帝国警察训诫所,尼克斯才第一次听到了“第十三惩戒军团”这个特殊番号。
当时的情况,根本由不得尼克斯选择:他面临着极其严厉的惩罚。第一,由教廷负责接管重刑犯尼克斯的一切惩处事务。按照相关条例,像他这样的重刑犯,全部都是被送往教廷研究机构,被制成机械奴工或者生物奴隶。
另外一种刑罚就显得意味独特。尼克斯必须填写一份“志愿入伍申请书”。表格里标注的目标单位,就是第十三惩戒军团。警察总部和教廷方面之所以会在尼克斯的刑罚方面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完全是因为当时负责这起案件最高民事检察官的干预。原因很简单,尼克斯抢劫出租车逃亡的时候,用刀子威胁,把当时坐在车上的一对夫妇撵了下去。这两个被吓得几乎当场洒出尿来的男女,手忙脚乱逃离车子的时候,居然傻乎乎的把自己的孩子,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遗忘在出租车后座上。
带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一起逃亡,这种事情只会在电影故事里出现。不知道是不是导演自己的个人恶趣味,还是为了让故事本身增加更多的吸引力,在那些警匪片子里,罪犯总是可以眼睛都不眨的开枪杀人,却总是面对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手足无措。
尼克斯当时就是处于这样的情况。他在亢奋和刺激状态下,把那辆出租车飙到一百五十多公里的时速。直到远远离开了犯案的城市,踩在荒无人烟的帝国内域西北部沙漠公路上,发现了仍然躺在汽车后座上的那个婴儿。
事情就此开始变得有趣儿了。
老天和皇帝都可以作证,尼克斯从未想过要杀死那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得到了一件玻璃板易碎的珍宝,那种新奇和意外,还是头一次在尼克斯身上出现。他丝毫没有想要把这个婴儿当做人质的想法,只是对这个小生命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他把车子停下来,长达十多分钟,就这样呆呆地注视着。从这个孩子身上,尼克斯看到了自己的童年和过去,想到了更多关于自己以后,以及人生经历之类的美好虚幻。
他一直在冲着自己微笑,伸舌头,吐口水,手脚乱蹬。
尼玛,老子的人生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我也有过女朋友,却没有结婚。如果那个女人不是因为脾气太倔,现在我应该有一个家,一个温顺和善的妻子。然后,我也会有一个孩子,就像眼前的这个。
尼克斯在供认书上撒了谎。他之所以抢劫加油站,甚至开枪射杀女收银员,并不完全是为了饮水和食物。更重要的,是想要得到那位女收银员摆在柜台后面的半盒奶粉。那个女人也有一个孩子,只是事发当天没有带出来。
因为这一点,最高民事检察官觉得,尼克斯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惯犯。他之所以杀人,也有的确必须为之的理由。当然,真正让检察官觉得尼克斯还可以挽救的最重要原因,还是那个警察在出租车后座找到,依然健康的婴儿。
他不该成为生物奴隶。这个人还可以挽救。对于帝国,多一个值得改造并且可以任用的人,总要比一个完全被剥夺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好得多。
这是最高民事检察官在尼克斯案件卷宗上的留言。尼克斯对此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自己签下了那份支援申请后,就来到了第十三惩戒军团,来到了这个该死的空间领域。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自杀式战斗任务。
真他,妈,的幸运,老子至今为止还活着。哪怕是再激烈的战斗,再残酷的环境,老天爷都没能收走老子身上的一根汗毛。这就是运气。皇帝一定是听到了我的祈祷,用他宽阔强壮的肩膀保护着我。
可是现在……
眼前看到的一切,对尼克斯这样的人来说,真的不是很常有。